传媒业即将面临的衰退 Podcast十诫

July 11, 2005

鹤翻译了两则新闻,关于韩国正在折腾的“网络实名制”的,或许对现在因为 gfw 和备案而焦虑的我们有借鉴意义。

韩国推行网络实名制
Korea Times

由于网络犯罪趋于失控,政府正在推动一向网络实名制的法案。依照此法案,网民在网上发表意见时必须使用真名,而非昵称或笔名。这一举动无疑是及时正确的。

可喜的是百分之八十的网民赞同政府的主张,反对党大国家党也在周二(7月5日)表示原则同意。

监管部门计划最早今年就引入此举措,第一步是在对门户网站上刊载的文章进行评论时使用真名。这些措施实施越早,效果也会越好。

韩国的网络普及率在全球名列前茅,无疑是全球因特网的领头羊。上网也是大多数国民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节目。

随着上网人数不断增长,网络犯罪这一社会公害也日渐猖獗。网络犯罪的受害者人数已经激增至2004年的200万人。而这一数字在03和02年分别是165万和119万。

侵犯人权、漫骂以及诽谤案件尤为严重。这些案件的发生几乎不分对象。一月份的“X档案事件”就是一例。在这个又一家广告公司编辑的秘密文件里披露了许多演艺明星的诸多性以及其他生活隐私。

在媒体网站和门户网站所刊载的意见的评论当中,不负责任的匿名言论也很严重,阻碍了理性的讨论,甚至会导致社会分化冲突。

用假名发表的不负责任的漫骂、诽谤以及其他毫无根据的指责妨碍了言论自由。同时还会对正确的公众意见以及客观严谨的批评起到消极作用。

多项在各大网站上进行的民调表明大多数网民支持网络实名制。社会上也已经形成了对网络实名制有利的氛围。

也有一些人处于个人隐私的顾虑而不愿接受这项新举措。而在一些情况下也确实存在在网络上使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不便之处。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网上匿名言论的确已经到了亟待法律规范和地步。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网络高度发达的国家建立一个健康的网络文化。

当然政府和国会应该在审议此议案的时候共同努力将新政策可能带来的副作用降到最低限度。而用假名诽谤他人这种败坏社会的小人之举无论如何也应该即使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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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担忧网络集权

The Korea Herald

十五个市民团体昨天(7月7日)在首尔(汉城)对政府以及执政党开放国民党(原文意为:开放的我们党)所倡导的网络实名制表示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种政策无疑会让民众开始担忧自己的隐私权。

在全国有着 1.2 万成员的参与联队协同进步网,一个网络隐私鼓动团体,都参加了这次主题为“强烈质疑网络实名制”的记者会。

“网络犯罪的根源并不在这里”一位参与者说。“网络实名制根本不能解决网上侵犯人权的问题。实名制只能导致个人信息被盗,言论自由也会因为民众的恐惧而无从谈起。”

市民团体成员们指出,网络犯罪不能归咎于网络的匿名性,而是由于无意之中造成的个人信息的过度暴露。他们暗示多数网民隐私意识淡漠也值得反思。

他们表示网络实名制只能引发民众对网络专权的恐慌,而个人隐私在网上甚至可能会更加泛滥。一位成员具体地说:“如果这样的系统全国化,那名人们在网上的说的话、做的事甚至连购物单什么的都能被跟踪到,然后再卖一个好价钱。”

参与联队以为成员说网上的匿名性并不像政府和执政党顾虑的那么多。大部分网站在注册会员时都会要求填写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而且即使用户没有登录,也可以跟踪IP地址。

这些团体建议应该设法加强民众的意思意识,并且应该及时恰当地应对网络服务商侵犯人权的行为。
(wang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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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Comments »

  1. 其实不但是其他国家需要用网络实名制~!最需要的我们的国家需要网络实名,因为我们的国家强大,经济追的上时代的脚步,接着需要网络的人越来越多,.那就会混乱,所以现在开始的话,我们还可以比别的国家更要好的多,我们现在是说别的国家是不是很文明上网.但是我们现在不开始网络实名的话`也许、会不如别的国家好呢`!

    Comment by zhongdonghua — December 1, 2006 @ 8:49 pm

  2. zhongdonghua ,学会看文章、学会写通顺的句子之后,再出来发表评论,行不行?

    Comment by Anonymous — December 25, 2006 @ 9:00 pm

  3. 看了这两篇译文遂将去年的一片文摘“网络恶搞与实名制” 转贴于此,算是参与评论
    崔冰舟 发表于 2006-10-23 15:26:00

    网络恶搞与实名制

    自从博客出现在网络世界,网络恶搞也就应运而生,受害最深的莫过于名人的博客。截至2005年底,中国博客服务商已达600多家,2006年中国博客用户将突破6000万。有那么一群人就像一群来自北方的狼,又如铺天盖地的蝗虫,横扫网上博客,所到之处,“寸草不留”。没有人不被臭骂, 对此,那些大名鼎鼎的名人博客们纷纷关闭,吹灯拔蜡,逃之夭夭,你就会明白,这群来自北方的狼有多么厉害了。 著名作家池莉近日宣布“息博”。不久前,她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在关闭博客之前给我的读者们的信》,为自己的博客画上了句号。她说:“开博真是一个天真的错误……我再也不想当‘疯人院院长’了!”

    继池莉之后,白烨、徐坤、高晓松、巩俐、戴军、何炅、高圆圆、陆天明、陆川等纷纷关闭了自己的新浪博客,近一个月内,一大批名人“息博”。据统计,去年年末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近百个名人博客,至今还在坚持写的不到一半。以往坚持用博客和读者交流的作家余华和海岩,近期也开始把博客当成“黑板报”,不是贴点图片完事,就是把演讲稿贴上博客,并且还关闭了“评论”,来了个“眼不见为净”。

    这些被称之为北方的狼的骂客们,其中一些可以说是职业骂客,他们见BLOG便进去,贴上它十张八张的,上面写的全是些骂人的脏话。更可恶的,他们根本就不看你写的是什么,见谁骂谁,逮谁灭谁。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郑也夫教授有关博客的文章《关防暴客来》,就他在博客上遭到的语言暴力愤愤不平,呼吁建立提防“暴客”的无形城门。要“击退咒骂的恶习”,建立提防暴客的无形城门,但是这恶习与人类并存了几千年,想来要击退不会那么容易;建立防堵的城门,宽了会堵一漏万,严了会一堵就死,很难有万全之策。

    与骂客、暴客出现的同时,网上也正在流传着恶搞。现实生活中所有敏感的事物都会被人在网络上‘恶搞’一番。从电影、歌曲、文章,到演员、歌手、作家,就连初中的学生和八旬的老人也不能幸免。只要你被‘恶搞’者盯上,你基本上就再无什么个人尊严可谈了。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胡启恒说,“我们应该旗帜鲜明地反对这种事情。理由是不只红色经典不容“恶搞”,就是传统的优秀的民族文化也不容恶搞。”他指出,“不只是在网上不容恶搞,其它媒体也要清除恶搞,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李琛认为,正是网络使很多有才华的人崭露头角,这种创作的原动力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宽容甚至鼓励的态度。既然知识产权的理念是“鼓励创造”,就应当也鼓励再创造、后续创造。“那么,在调整创作者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是否应该宽容一些?”

    最近传出有关部门仿效手机实名制,网上写博客也要实名制,我看这只会以失败告终,你这个门户网站的博客必须实名,别的网站不要,境外的网站也不会就范中国的规定,这不是下逐客令和为渊驱鱼吗?欧洲有些国家也曾提议实行网络实名制,但最终未获国会通过而不了了之。美国政府要求Google提供搜索有关数据和网站名单,但这一要求遭到了Google的强烈反对。依我看最好以平和的心态,面对这股浊流笑骂由他,只要适当的时候洒扫庭除,估计无聊的人也没有什么耐性。其中有击中我的错误,还应该感谢人家。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资料摘自网上,观点只是一孔之见.)

    Comment by 崔冰舟 — March 11, 2007 @ 10:5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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