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05月, 2007

高丁谈商标

星期二, 05月 29th, 2007

原名:Godin on Trademark
作者:Seth Godin
来自:Branding Strategy Insider
原文链接:
http://www.brandingstrategyinsider.com/2007/05/godin_on_tradem.html

译者:翻译经作者许可

企业家、电脑迷、品牌经理、营销主管都应该读一下这篇讲商标的文章…

Google一下“普通化的商标”(generic trademark)得到的结果有“阿司匹林、比基尼、可乐、海洛因、呼拉圈、韦氏词典、悠悠球”。这些词本来都是价值几百万的注册商标,然而现在都成了普通的词汇,进入了大家的语言。

对这种现象很担心有的人很担心,Jeroen给我发了电邮让我聊一下这种现象,居然还有个专门的词:genericide。

1999年我把自己的想法注册成商标,还写过一本书介绍。现在这个Permission Marketing®注册商标的持有人是雅虎,可是现在你随便搜一下这两个字都能得到一百万个结果,怎么办?

这可是要认真想想:要么我只管商标权,不允许别人直接说“Permission Marketing”二字,要么变通一下、大度点,让大家直呼其名。人们张口闭口都会提起自己造的新词,这种成就感总比自己一个人玩好得多吧。

商标的问题就是这样,有一点矛盾。

商标的目的是让消费者明白自己买的东西(或者服务)具体是怎样的、由谁提供的。去商店买几块曼陀珠(Mentos)薄荷糖,一看商标就知道是放在可乐 [* Coke,本身也是商标] 里能嗞嗞冒泡的那种,不是什么换个拼写改改包装的仿造品。这时候商标不只是对糖果商有帮助,对买东西的你也很有用。

如果每个人都能知道你的商标,就证明你的想法已经广泛传播了,也就是说大家对你的卖的东西感兴趣,也就是说他们都可能来买你的东西。

要弄成商标,律师们肯定要让你迷信一下他们的做法(这些做法往往并没有确定的方式)。首先是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个东西是商标,标明了到底是谁生产的。所以要在商标后边再加上 ™,一页上或者一次互动中表示一次就够了。不用把 ™ 标得满世界都是,显得很穷酸。

商标名后边加上版权标识 (c) 其实蛮傻的,没什么用处。

随便一个词都能注册成商标,但是也不一定所有的词注册之后都能叫得开。商标都要“炫”才算最好:比如雅虎 [* Yahoo! 发音很特别,《格列佛游记》中的野蛮人的名字] 还有 Verizon [* 发音洪亮,类似horizon]。其次是略带叙述性的,比如捂屁垫子(Woopie Cushion),维基百科(Wikipedia)和JetBlue。最差的是完全叙述的,注册一个商标叫“美国汽车”自然没有问题,可是问题是这种平淡的商标不一定能叫得开,也不一定能很长久。

律师们肯定会热心地建议(乃至威逼利诱)你应该把商标注册掉。注册商标需要交一叠钞票再填一堆表格,之后就能在商标后边加上个 ® 了。注册商标的标记 ® 打官司时确实会有用,不过也并不能提高商标的价值。所以想到好名字之后也不见得非要去注册,打上 ™ 就够了。

到了域名的时代,人们对商标的看法也大大地转变了。如果你有一个 heroin.com 的域名,而这个牌子普通化之后对你实际上没有什么坏处,反正这个域名的访问量还是你的。

现在谈的问题事关白花花的钞票,你担心自己的商标普通化了就没钱赚,该怎么办?

第一条建议是,不要着急。“阿司匹林”这个商标普通化之后,发明这种药的几位仁兄挣到了很多钱。要么保护商标权,要么传播自己的想法,二者必选其一的情况下当然是传播想法要好一点。

许多商标普通化的原因都是如此:商标本来就是指明物品的最好方法。没听人说过“那件比基尼®牌的泳装真漂亮”,因为“比基尼”这个概念比“泳装”更有价值,更精确。有了新东西就要起一个名字,而新名字就是“比基尼”。

再者,iPod就是iPod,不是所谓的“iPod牌的mp3播放器”。对于苹果来说这是一个长远的问题,有人把别的小东西也叫做“某某pod”就起诉人家也不能解决问题。问题的根源是苹果发明的这种新玩意儿没有通用的名字,而苹果用一个商标给这个东西作了名字。况且,这是在业说不上是“问题”,而是是一个“先机”。

回到五年前,如果你当时在苹果工作,而且已经知道了现在的情景,你该怎么办?难道会叫“苹果牌豪华绚丽MP3播放器”?你会跟发明“podcast”的人争吵吗?要是我的话,我不会。当然,对自己的想法有一个很高的预期是很好的,认真考虑当下的错误会不会影响将来的发展也是对的,但是老是顾虑自己的想法会不会与商标、名字混淆就大可不必了。

点一下这里Digg这篇文章。这里Digg当动词用,当然要比“点一下这里就可以在群体新闻网站Digg™上推荐一次此文章”来的简单。于是Digg的想法也广泛传播开来,可是没有人说“点击这里Reddit这篇文章。”[* Reddit 也是一个Digg类网站]

再考虑一下上边的问题,你是想做Digg还是Reddit?是做Google面临的品牌普通化的问题,但是却被广泛谈及(看第二段,Google就被用作了动词)好,还是做Ask.com默默无闻的好?

窃以为最好的发明是需要专门起名字的那种。发明Jeep®的时候还没有SUV的概念,Jeep曾经是这种新东西的名字。后来克莱斯勒的律师们努力避免Jeep普通化,于是SUV成了这一类汽车的统称,而不是Jeep。施乐(Xerox®)刚刚发明复印机的时候也是同样的做法,后来人们就把那种机器叫做“复印机”,完全看不出“施乐”的影子了。

商标普通化的损失都是可以弥补的,无法弥补的是取个难听名字、或者你的思想不能顺利传播、不能进一步提升所带来的损失。

声明:我可不是律师,要是真听我的意见了问题可是不能怪我。这篇文章叫做“高丁谈商标”是在模仿“尼莫谈版权”,因为“尼莫”几乎都普通化成了关于这类话题的统称了。

注:文中加 * 部分均为译注

[推荐]让你的Blog重获青春

星期四, 05月 24th, 2007

如果您正渐渐对blog失去书写的兴致,这片笔触细腻的文章或许能帮得上您。她写这篇文章的目的是由于“知名博客的倦怠情绪正在硅谷蔓延”,来看看她提供了什么良方妙药——《让你的Blog重获青春》。由知名中文blogger WebLeOn 翻译

如何成为一个起早者

星期二, 05月 22nd, 2007

原文地址:How to Become an Early Riser
原文作者:Steve Pavlina
翻译:Angelived译文地址

在天亮之前起床是个好习惯,这将有助于你的健康,财富和智慧。——亚里斯多德

早起三光,晚起三慌。——中国谚语

早起的习惯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呢?在我身上,它显然是在后天养成的。在我20岁之前,我很少在午夜前睡觉,几乎总是睡的很晚,通常我会一直睡到每天的傍晚才起床。

但是后来的一段时间我不能继续忽视成功与早起之间的紧密联系了,尤其是在我身上看到了这一点。在我那些少有的早起的日子里,我意识到我的生产效率不 光是早上,而是整整一天都非常高。并且这样做我感觉非常好,我决定养成早起的好习惯,于是立即将闹钟调到了凌晨5点………

……..第二天早上,我在快到中午时才起床。

Hmmm………

我又进行了多次的尝试,基本上每一次都是在那个时间段醒来。我开始怀疑我的身上是不是没有携带早起的基因。每当我的闹钟响的时候,我的第一反应总是 想将它关掉然后回去继续睡觉。这个习惯我又保持了几年,但是最终我偶然发现了几篇关于睡眠的调查研究,它们让我意识到我在这个问题上一直是错误的。只要我 能把这些调查研究得到的方法应用到我自己身上,我就可以养成一个持久的早起习惯。

使用错误的策略很难使你养成早起的习惯,但是使用这些正确的策略,却相对容易的多。

最通常的错误策略是:你认为,如果你想要早起的话,你最好早点去睡觉。因此你会计算一下你现在一般每天要睡几个小时,然后计算出需要在新的基础上往 回移动几个小时。比如说现在你从午夜(夜晚12点)睡到早上8点,你预测如果你在晚上10点睡的话,那么第二天你就可以在凌晨6点起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 理,但是这通常会失效。

目前关于睡眠模式有两个主要的流派。其中一个学派认为你应该每天都按时睡觉,并按时起床。就好像在这两个时刻都有个闹钟一样——你试图在每天晚上的同一时刻入睡。这看起来好像适应于现代社会的节奏,我们需要有一个准确的日程安排表,并且要保证每天有足够的休息。

另外一个学派认为你应该根据身体的需要,累的时候就去休息,睡到自然醒就要起床。这种方法植根于生物学说,我们的身体知道我们需要多少睡眠,因此我们应该听从它们的命令。

通过试验,我发现对我来说两个都不是最佳的睡眠模式。如果你重视你的生产效率的话,它们都是错误的,以下是我这样说的原因:

如果你的睡眠时间固定,那么有时候你可能不是很困就要去睡觉。如果你需要花费超过5分钟的时间才能够入睡的话,这说明你并不是很困。你醒着躺在床上 浪费时间,却不能入睡。另外一个问题是你认为你每天都需要同样长的睡眠时间,这是一个错误的假设。你的睡眠时间应该根据每天不同的情况而有所不同。(译 者:我觉得还会有这样一个问题,比如说你假设你每天都需要睡够8个小时,可是你有时候早上会提前醒,但是这时候你告诉你自己:“我还没有睡够,在睡一会 吧。”可是事实上,你几乎难以再次入睡,你只是在床上磨时间,把你认为你需要的睡眠时间磨完了才会起床 :)

如果你根据身体的需要去睡眠,很有可能你的睡眠时间会超过你实际需要的睡眠时间——大多数情况下会超出很多,比如说每周会超出10-15个小时(这 相当于整整醒着的一天)。许多以这种方式休息的人每晚上休息的时间都超过了8个小时,这通常是过多的。而且,如果你每天早上在不同的时间起床,那么你每天 起床的时间就难以预测。因为有时候我们的生活会失去节奏(译者:比如说大学生的周末,一般都是3点之后才睡觉,而平时基本上都是12点睡觉,这样就会打乱 生活的节奏),你可能会发现你的睡眠时间变得飘忽不定。

最佳得解决方案是把二者结合起来。方法非常简单,很多起早的人都在自觉不自觉中使用这个方法,虽然如此,它对我来说还是一个心理上的巨大突破。解决 的方案是当我感到瞌睡的时候就去睡觉(只有当我感到瞌睡的时候),然后在每天的固定时间(每周七天)设置闹钟,响了就立刻起床。因此我总是在每天的同一个 时刻(我定的是早上5点)起床,但是我上床睡觉的时间每天晚上都有所不同。

当我实在困了的时候我才会上床睡觉。我测试睡意的方法是:如果我不能够连续不间断地读完一本书的一两页,我就要准备去睡觉了。大多数情况是当我上床 后,我会在三分钟之内睡着。我舒舒服服地躺下,然后立即就睡着了。有时候我会在晚上9点半就上床睡觉了,有时候我又会一直到午夜12点才睡觉,通常的情况 是我在晚上10点到11点之间上床。如果我一直不想睡,我会一直忙到我不能睁开眼睛才去睡觉。在这段时间内,读书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当我困得实在不能 在读下去的时候,这一般是显而易见的,我就会马上去睡觉。

每天早上当我的闹钟响的时候,我会把它关掉,伸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坐起来。我这时候什么都不想,因为我知道,我赖在床上的时间越长,我接着再睡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一旦闹钟响了,我就不允许我去想再睡一会的好处。即使我很想再睡一会,我通常也会立刻起床。

在坚持这个模式一段日子后,我发现我的睡眠规律逐渐变得有节奏了。如果前一天晚上我的睡眠时间不够充分,第二天晚上我自然而然地就会提前睡觉以补充 足够的睡眠。而如果我的精力非常旺盛,一点都感觉不到累,我就会睡的少一些。我的身体学会了什么时候将我叫醒,因为它知道我通常会在每天的那个时刻起床。

这样做的一个很好的效果是,我平均每天晚上睡觉的时间减少了90分钟,但是我却感觉更轻松,我想这主要是因为我在床上的时间基本上都在睡眠中。

我得知这样一个情况,那些失眠的人都是那些明明不瞌睡却要上床睡觉的人。如果你不瞌睡,而且你发现自己无法立即入睡,那么立即起来,让你的头脑保持 清醒一段时间。一直等到你的体内开始分泌激素,你的意识开始变得模糊,你再去睡觉。如果你能够在你瞌睡的时候去睡觉,在一个固定的时间起床,那么你的失眠 症将会不治自愈。第一天晚上你可能要待到很晚,但是你会在上床之后立刻入睡。你可能会因为整晚只睡几个小时而在第二天起的太早时(相对太早)感到很累,但 是经过一天的忙碌之后,你就会想在第二天晚上早一点上床睡觉。经过一段时间后,你就能养成每天晚上大概都在某一个时间上床,并且迅速入睡的习惯。

因此如果你想成为一个起早者(或者只是想更多的控制你的睡眠模式),那么就试试这样做吧:只有当你太瞌睡而不能继续坚持下去时才去睡觉,每天早上都在同一个固定的时间起床。

PS:关于如何成为一个起早者还有续文,介绍了需要注意的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具体的内容请参照:如何成为一个起早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