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版权的终结 [推荐]开放标准的经济学基础

January 1, 2006

原文: The Web 2.0 Customer(s)
作者: Nivi on Community

你可以把Web2.0的消用户们模糊的按照下述的层次来分类:

    创作者:原始内容的创作者们。就像纽约时报的记者、一个制作内容的播客和博客、或者是哈里波特的作者。
    链接者:原始内容的引用者们。例如那些经常引用其它内容的博客们,或者是使用del.icio.us的RSS来公布自己收藏内容的用户们。
    评论者:原始内容和引用内容的评论者们。包括了任何给Blog写评论的人。
    浏览者:浏览那些原始的、引用的和评论内容的人们。在任何时候,你只要阅读某人的Blog,你就是一个浏览者。

引用者比创作者多多少?评论者又比引用这多多少呢?可能你觉得每一级的差别大概是10倍吧?我猜在这个层次中,每下降一级用户的数量会成指数级别的增长。

每个层次的用户价值是什么呢?如果你帮助创作者或者是浏览者,你可以赚到钱吗?我猜最多的钱可以从浏览者那里获得。举个例子,你可以看看Yahoo和Google的资本市场是什么样的。

所有的用户都会留下他们参与过的痕迹。如何利用这些痕迹来创造商业模式呢?Google的PageRank算法利用引用者的参与来评级搜索结果:网站被链接的越多在搜索结果中就越靠前。Google的AdWords算法使用浏览者的参与来评级广告:广告被点击的越多在Google里面就会评级越高。那么利用Web2.0中不同类型用户的参与来创造的其它机遇又是什么呢?

indigo 翻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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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Comments »

  1. 新年好!

    Comment by jing — January 2, 2006 @ 4:07 pm

  2. 找出一个层次来服务。

    Comment by pica — January 3, 2006 @ 12:39 am

  3. 针对不同层次提供不同服务。

    Comment by York — January 4, 2006 @ 6:28 pm

  4. 无所不备,则无所不寡。

    别人都不看好的东西,就是我的大机会!

    Comment by ocde — January 6, 2006 @ 2:01 pm

  5. hello

    Comment by hw — January 18, 2006 @ 12:40 pm

  6. 呵呵

    其实我感觉你的这种说法就是现有泛滥说法的“珊瑚虫”版,最近看了一篇关于web3.0的文章,对比了一下硬盘里web2.0的文章发现,这只不过是对高理论性概念地实现,如果没有一批人专心作技术作细节,根本不会有web2.0的今天。所以无论怎么样,抓住一样你擅长的,然后“往死里研究”就对了。

    但网络也是行业,不能总是幻想网络带给人的惊喜,总有一天当行业壁垒形成的时候,网络就如同现在的房地产业一样,步入资本市场!普通人最多也就是搞搞“集资建房”的概念而已!!~~

    Comment by Forturn — January 18, 2006 @ 5:07 pm

  7. […] http://chn.blogbeta.com/97.html keso 发表 添加评论 » 标签: IT, Web 2.0, 博客 […]

    Pingback by Web 2.0 的用户/火榜群博 群体博客火热分享网络热点 huobang.com — July 26, 2006 @ 11:2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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